寧波財經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院校招生辦公室
一、院校全稱 |
寧波財經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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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院校國標碼 |
13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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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校址 |
本部校區(qū):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(qū)學院路899號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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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層次 |
☑本科 □ ???nbsp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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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辦學類型 |
☑ 普通高等學校 □ 成人高等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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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|
院校 |
寧波財經學院 |
證書 |
學校培養(yǎng)的本科生在規(guī)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(yè)畢業(yè)要求者,頒發(fā)寧波財經學院本科畢業(yè)證書;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(guī)定者,頒發(fā)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(yè)生學士學位證書。高職生在規(guī)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(yè)畢業(yè)要求者,頒發(fā)寧波財經學院高職畢業(yè)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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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|
學校成立普通本??普猩ぷ黝I導小組,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,確定招生政策和規(guī)則,確定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,決定招生重大事項。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,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審計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(jiān)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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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|
學校面向全國20個?。ㄊ小⒆灾螀^(qū))招生,招生計劃以各省(市、自治區(qū))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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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預留計劃數(shù)及使用原則 |
無預留計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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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專業(yè)教學培養(yǎng) |
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、日語、韓語,學生可擇其一作為自己的公共外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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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|
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及有關補充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新生入學后,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(guī)定對其進行復查。復查不合格者,由學校區(qū)別情況予以處理,直至取消入學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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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錄取規(guī)則 |
(一)學校執(zhí)行考生所在?。ㄊ小⒆灾螀^(qū))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(guī)定,確定調檔比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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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收費標準 |
學費標準 |
(一)32000元∕學年:軟件工程、數(shù)據(jù)科學與大數(shù)據(jù)技術、數(shù)字媒體技術、機械電子工程、工業(yè)設計、工業(yè)工程、物流管理、市場營銷、文化產業(yè)管理、文化產業(yè)管理(文遺保護與利用)、日語、英語、商務英語、漢語國際教育、秘書學、廣告學、廣播電視學; |
住宿費標準 |
六人間1600元∕學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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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資助政策 |
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省政府獎學金、校長獎學金、綜合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,實行國家助學金、國家助學貸款、勤工助學、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,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“綠色通道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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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監(jiān)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|
學校招生工作實施“陽光工程”,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(jiān)督。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審計處申訴舉報電話:0574-8804481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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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網址及聯(lián)系電話 |
經學院招生網:http://www.nbufe.edu.cn/zs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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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其他須知 |
無 |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3年5月11日